案例:
杨先生是一家航空公司的会员,通过里程兑换,获赠了一张上海至广州的机票,航班日期为2005年11月30日,航空公司承诺该机票可在一年有效期内改签。
今年9月25日,当杨先生要求提出改签要求时,航空公司却答复机票已经过期作废。这令杨先生无法理解,他认为原定航班是去年11月30日,机票注明“一年有效期内改签”,即在今天11月30日前都可以提出改签要求,为何机票就作废了呢
评析:
其实机票的有效期并非像杨先生理解的那样自航班之日起算。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明确规定,客票有效期自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即对于往返程或联程航班,消费者已乘坐过一段航班的,机票有效期从首段航班日期计算。对于全部未使用的客票,机票有效期从填开客票之日起计算。
杨先生的单程机票未使用,则有效期应从填开客票之日起计算,一年内运输有效。该机票的出票日期显示为2005年8月15日,机票的有效期应从2005年8月16日起至2006年8月16日止,因此当杨先生提出改签要求时,机票确实已过期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