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圈套引诱他人赌博 四“老千”获刑罚
黄代高等三人发现丰小林身上带有现金,便密谋引诱丰小林赌博,并玩老千致使丰小林前后输掉86000元。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以黄代高等四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2012年7月31日13时许,田林县平塘乡茅草村洞口屯人丰小林从南宁回到田林县办事,被告人张万林、刘大广、陆丽康、黄代高便与丰小林在田林县乐里镇“有间食府”吃午饭。午饭后,被告人张万林、陆丽康、刘大广带丰小林到田林县乐里镇财富商城阳光假日酒店8705号房内,几个人先是打扑克“斗地主”玩。不久,被告人黄代高也来到该酒店8705号房间,并提议打“三公”赌钱。于是,被告人黄代高、张万林、陆丽康、刘大广便与丰小林一起打“三公”,按“大吃小”的方法进行赌博。在赌博过程中,按照事先密谋,由被告人陆丽康用其的识牌机械识别被告人黄代高、刘大广、张万林手中的哪个人的牌最大,就踩哪个人的脚,由被踩脚的那个人下最大注的方法,最终达到赢取丰小林的钱财来分的目的。被告人张万林赌完300元现金后便假装不参与而在房内睡觉,被告人陆丽康、黄代高、刘大广继续与丰小林赌博,被告人黄代高摸得的点数大,赢的赌资逐渐集中在被告人黄代高手里,丰小林输掉现金6000元后,被告人黄代高借钱给其继续赌,至当天17时许,丰小林欠下被告人黄代高30000多元。18时许,丰小林到田林县工商银行自动取款机处领了20000元出来赔给被告人黄代高。21时许,被告人黄代高、张万林、陆丽康、刘大广与丰小林到零点KTV喝酒唱歌。次日凌晨1时许,丰小林又到田林县工商银行自动取款机处领了20000元回到阳光假日酒店8705号房与被告人陆丽康、黄代高、刘大广继续赌钱。被告人陆丽康采用同样的方法作弊,至当日凌晨5时许,丰小林输掉了领回来的20000元,还欠下被告人黄代高40000元。当日9时许,丰小林到田林县工商银行柜台领出40000元来赔给被告人黄代高,之后,丰小林搭车回平塘乡老家,丰小林前后共输掉86000元人民币。接着,被告人黄代高、陆丽康、张万林、刘大广在阳光假日酒店8705号房瓜分骗取的赃款,除去费用后,四被告人每人分得20000元。案发后,被告人黄代高、陆丽康、张万林、刘大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黄代高、陆丽康的家属代被告人黄代高、陆丽康各退出20000元共40000元到田林县公安局乐里派出所;被告人张万林、刘大广的家属代被告人张万林、刘大广各退出20000元共40000元到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代高、陆丽康、张万林、刘大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
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置圈套的方法诱使被害人参加赌博,并在赌博过程中以作弊、暗号欺诈手段控制赌局的输赢结果,从而骗取被害人的财物,数额巨大,此种以赌博为名,行诈骗之实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应追究四被告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