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俩村民为光荣榜上排名先后互殴 伤人者获刑
发布日期:2013-07-10    作者:孙新律师
为新农村建设捐款,本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好事,却因张榜排名先后,造成同村同姓村民反目互殴致伤。近日,江西省余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余辉有期徒刑七个月。
被告人与被害人都姓余,为同村村民。2009年,村里决定开展新农村建设,按户数和人口数进行捐款。 2010年2月21日下午,村里决定将捐款情况张榜公布。因为是全村大事,许多村民到现场观看。被告人余辉虽经济条件有限,捐款数额较少,排名比较靠后,也抻着脖子挤在现场看热闹。不经意间,被害人无意间的一句“你比人家捐得多的人还积极”令心胸不算开阔的他,觉得十分丢脸面,当即用了一句“你放什么屁”回击被害人,并由此发生互殴,被告人被打伤头部(轻微伤)。因现场人多,很快被劝开。但被告人不但觉得被人笑话捐款少丢了面子,而且打输了架更没面子,因此怀恨在心,态度坚决地要找被害人打回来。被害人得知被告人要打他,暗叹自己得罪了瘟神惹不起,便想躲藏,偷偷躲进同村的余生家中。这期间,被告人包扎完伤口,返回家中找到一根“枪担”(方言,两头尖,约直径15厘米,长2米,用以挑柴的木棍)提在手上,火爆地到被害人、余生等人家中寻找被害人下落。不少村民见被告人怒气未消,纷纷劝说,并有人将“枪担”抢下。但被告人并未听取劝说,“枪担”没了,又折回家中提来一把西瓜刀四处寻找被害人。因被害人与余生日常多有相交,他始终怀疑被害人一直藏在余生家中,便持西瓜刀再次来到余生家,这回他顾不了礼节,走近大门,用脚就踢,果见被害人在房中,立即持刀冲向被害人,被害人见状拿起身边一小方凳挡,被砍中左手指,同时夺路往大门口逃跑,被告人转身持刀便追,由于走得太急,被害人跑出院门时不小心被石头绊倒在地,被告人追上朝其腿部、腰部、肩部等处连砍数刀,被害人眼见不跑怕是要命丧当场,鼓足余力,被害人再次爬起来朝村前田畈跑去,被告人不依不饶持刀在后面穷追,直至被害人昏倒在地,被告人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伤情达轻伤甲级。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及其亲属与被害人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达成和解,并及时履行完毕。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甲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系民事纠纷引起,被告人与其亲属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据此,法院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