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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智障打工妹 无良老板获刑罚
发布日期:2013-07-10    作者:110网律师
“90后”女子遭老板强奸怀孕,该女子精神发育迟滞,在受到性侵害时性自我防卫能力削弱,老板辩称她是自愿。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这样的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包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秦某医疗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共计7222.6元。
秦某,今年21岁,只读过小学一年级,患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秦某2012年开始在包某自家开办的凉席厂打工。5月13日,老板包某强行把秦某拉进房间,用手按住她的嘴,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并导致秦某怀孕。秦某感觉身体不适后,就将曾经发生的事跟婆婆讲了一篇,秦某的婆婆得知此事后找人与老板包某理论,包某坚称秦某当时感觉好玩,并没有反抗,双方是自愿的,秦某的婆婆于是报案。经对秦某堕胎后提供的胚胎组织进行DNA检验,鉴定认为秦某与老板包某符合亲缘关系,包某是胚胎的生物学父亲。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包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弱智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包某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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