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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美少女容留他人吸毒被判拘役4个月
发布日期:2013-07-08    作者:110网律师
广西德保一名92年出生的美女瘾君子,竟在酒店开房,邀请另外两名吸毒人员到其开的房间吸毒,经群众举报,该女子受到了法律严惩。2013年7月5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判处被告人梁思悦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壹万元人民币。
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27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梁思悦在某大酒店308房间留容吸毒人员赵研研、梁小梅在其居住房间内吸食毒品。当日23时,公安人员在该大酒店308房间将吸毒人员梁思悦、赵研研、梁小梅当场抓获,缴获吸毒工具一批,缴获梁思悦持有“神仙水”5瓶(净重108.90克),K粉疑似物一包(净重24.05克),麻古疑似物一小包(净重0.15克)。缴获赵研研持有冰毒疑似物一小包(净重0.2克)。
百色市公安局物证检验鉴定所确认缴获“神仙水”为氯胺酮,缴获麻古疑似物为甲基苯丙胺,缴获K粉疑似物为氯胺酮;缴获冰毒疑似物为甲基苯丙胺。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思悦容留吸毒人员在自己住宿的房间里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案发后,被告人梁思悦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但被告人系吸毒人员,适用缓刑不能保证不致再危害社会,故对被告人梁思悦适用缓刑的要求,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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