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二用酿悲剧 一男子为玩手机撞死路人
“手机就是手雷”,这句电影台词,对于驾驶员来说,应该有更多一层含义。尤其是家住铅山县河口镇的甘xx来说,今后拿起手机,也许不会再那么轻松。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甘x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2年2月4日上午6时10分许,被告人甘xx驾驶赣E01422号大型普通客车由铅山县河口镇往上饶市行驶,途经鹅湖镇鹅湖小学门口路段时因低头查看手机而不慎与被害人江xx发生碰撞,造成江xx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经铅山县交警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甘xx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甘xx立即向铅山县交警大队投案,并赔偿被害人家属37万元人民币,同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甘xx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被告人甘xx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另被告人甘xx与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应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系过失犯罪,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警示:开车关乎生命,不专心极易出车祸。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集中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