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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降工资
发布日期:2013-07-01    作者:聂晓东律师

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降工资


  《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均作出规定,为减轻女职工在怀孕、哺乳期间的经济压力和心理压力,确保母婴健康提供了法律保障,《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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