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保定工伤赔偿律师:不得安排女职工怀孕期间工作
发布日期:2011-11-14 作者:
连会有律师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什么劳动
?
根据《劳动法》第
61
条的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关于具体的范围可以参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第
5
条和第
6
条的规定。
相关法律知识
»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什么劳动?
»
保定损害赔偿律师: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保定工伤索赔律师:职工病死在工作岗位上,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
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职工交通事故获赔偿后仍可获得工伤待遇
»
保定工伤赔偿律师: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算?
»
保定工伤赔偿律师:职工死亡,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如何处理?职工死亡,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如何处理?
»
保定工伤赔偿律师:境内工作时间和境外工作时间如何计算?
»
保定工伤赔偿律师:女职工哺乳期有什么劳动保护?
»
保定工伤赔偿律师: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权的救济
»
保定工伤赔偿律师: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