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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用自己血液替换酒驾者血样帮其脱罪被处拘役
发布日期:2013-06-26    作者:孙新律师
2013年6月20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判处被告人漆丽丽拘役4个月。
被告人漆丽丽系南昌县某医院护士。2012年12月6日14时40分许,罗艳艳(系被告人漆丽丽叔叔的朋友)驾驶机动车由北往南行驶至南昌县迎宾大道与城南路交汇处附近时,将正在马路上的施工人员撞倒,造成两人死亡五人受伤的后果。被告人漆丽丽从其叔叔处得知罗艳艳出了交通事故,将到其所在医院抽血化验酒精含量的消息后,为帮助罗艳艳逃避法律责任,趁办案民警不备,用事先抽取的本人的血样替换下罗艳艳的血样,并将罗艳艳的血样丢弃,导致罗艳艳的化验结果为未验出乙醇成份。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漆丽丽为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责任,故意毁灭、伪造证实案件情况的重要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被告人漆丽丽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为维护司法秩序,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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