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高某双倍工资劳动争议成功案例
鄞州区高某双倍工资劳动争议成功案例
宁波某钢带有限公司的员工高某。与公司在2008年4月订立过一份书面劳动合同,但2012年2月份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高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高某一直在原岗位工作到2013年3月份。单位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莫名的向高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双方因此发生争议。高某委托甘忠良律师代理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及拖欠工资。
在接委托后,甘忠良律师指导高某提供和组织证据,并就此案迅速申请仲裁,仲裁只支持拖欠工资请求。
甘忠良律师起诉至鄞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前,甘忠良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联系。
4月23日开庭时,甘忠良律师就本案的事实和适用法律与对方代理人展开辩论,最终法院在判决中全部支持甘忠良律师的代理意见并增加仲裁中未支持的经济补偿金。
单位收到判决书后又上诉至宁波中院,2013年5月22日开庭,在宁波中院,甘忠良律师与承办法官沟通联系后,经过与高某协商,同意调解结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同意支付高某36000元,于5月22日当庭签字和现金交付。当事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