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没签合同被单位裁员了,能得到赔偿吗?
发布日期:2013-06-20    作者:董作义律师律师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 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合法而有效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力的重要保障,也是用人单位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双方各执1份。用人单位应当在正式订立合同7日前,将合同交付劳动者,但劳动者 表示愿意当即订立合同的可不受此限。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某些用人单位往往从自己的角度出发,为了所谓的方便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在已经进行的劳动 执法检查中发现,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违法现象还普遍存在着,这种情况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复函办法"(1996?181号)中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 位发生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解 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劳部发?1995? 22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因此,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裁员导致的解除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签订合同的劳动者在获得赔偿方 面应一视同仁。
本文转载自劳动争议咨询中心,原文地址://www.bjlaodongfa.cn/shuangbeigongzi/suopei/2586.html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