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和赔偿损失能同时主张吗
有的当事人在合同中往往约定了违约金,有的则没有约定违约金。在上述情况下,守约的当事人一方在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时,能否向违约方主张既承担违约金,又赔偿损失呢?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守约方不能要求违约方给付违约金,因为此要求没有合同依据,法院不会支持。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守约方在主张权利时,只能在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之间选择一种救济方式。具体选择哪种方式,由当事人自己来选择,当事人有选择权。当事人往往会选择一种对自己最为有利的赔偿方式。比如,约定的违约金比起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来说较低时,守约方会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方式。约定的违约金比起造成的损失过低时,守约方可以要求适当提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比起造成的损失要高时,守约方会要求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来赔偿。但如果违约金比起实际损失过高时,违约方可要求适当降低违约金。
无论在哪种情况下,守约方都不能既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又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而只能选择一种主张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