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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时只提供个人被告的明确地址能受理吗
发布日期:2013-06-05 作者:
110网律师
问:起诉时,以个人为被告确定管辖的,原告起诉时难以提供证明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证明材料,应如何处理
?
答:原告为证明被告的题述事项,一般需提供身份证、户籍资料或相关单位证明等材料。但原告因客观原因确实只能提供明确地址而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各法院可根据各自情况利用社区法官、调查法官或其他方式对相关地址予以核查后作出处理,如无法核查,也应先予以立案,
不能以原告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为由拒绝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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