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文讲律师被暴徒殴打一案致全国律师同行的公开信
关于赵文讲律师被暴徒殴打一案致全国律师同行的公开信
前言:胡乔木说:“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云南唯真律师事务所赵文讲律师经历了地狱之门,他到鬼门关走了一趟。把他险些送上鬼门关的人不是生死不两立利益攸关者,而是对方当事人。现在,殴打赵文讲律师的凶手已经被刑事拘留。法律规定,无论什么样的凶手,都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但是,作为律师,你愿意为殴打律师的凶手辩护吗?奥古斯丁说:“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律师不为殴打律师的凶手提供辩护,是对其罪行的一种惩罚,也是对正义的一种伸张。
案件经过:
2013年5月29日9时,昭通鲁甸的张洪明与云南信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腾公司)因经济纠纷,双方来到昆明市公安局局西山分局马街派出所调解室自行协商,赵文讲作为信腾公司的代理律师,也一同来到调解现场,履行其代理人的义务。
当时信腾公司只有副总刁灵及赵文讲二人,对方有七八人在现场。直至12时许,仍旧协商出结果。信腾公司副总刁灵及赵文讲见无法继续协商,准备离开派出所。这时候,张洪明一家七八名家属连忙追了过去,挡住赵文讲等人的去路,并表示要跟随他们回公司找领导。期间双方发生了肢体拉扯,最后导致赵文讲律师被张洪明、张洪武二人殴打,导致赵文讲律师严重受伤。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介绍,赵文讲受伤后,向昆明市法医院申请了伤情鉴定。前日,伤情初步鉴定为轻伤。因为此,张洪明、张洪武二人已涉嫌故意伤害,马街派出所对已被派出所控制的张洪明、张洪武二人采取了刑拘措施。
经审讯,二人对一人抱头、一人抱脚,将赵文讲律师摔倒在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二人都交代系因为见赵文讲捡了砖头,所以才去抱着他抢他手中的砖头。马街派出所的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抱着赵文讲头的嫌疑人张洪武有狠狠将赵文讲上身砸在地上的动作,正是此动作之后,赵文讲倒地不起。
记者调查得知,赵文讲受伤部位主要是头部,导致颅内出血。赵文讲一直住在重症监护病房接受治疗,5月30日他从昏迷中醒来,认出了自己的亲人,恢复了神智。但对受伤前发生的一切却都不记得。赵文讲当天所穿的衬衫上有多道十几厘米长的裂痕,尚无法断定是如何造成的。医生说,他有些失忆,所以想不起来发生过的事情,语言功能也受到了影响。赵文讲的姐夫杨先生说,赵文讲后脑勺受到损伤,导致颅内骨折,颅内出血,从而引发了短暂失忆。
本律师的建议:
建议全国的各位律师不要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嫌疑人张洪明、张洪武俩凶手提供法律服务。
律师是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即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只是当事人的代理人,与对方当时人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律师在经营执业活动时,
《律师法》第3条明确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在本案中,赵文讲律师接受信腾公司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和法律规定。赵文讲律师仅仅是代理人,与张洪明、张洪武俩凶手没有直接的任何经济利益关系或者其他直接关系,张洪明、张洪武俩凶手竟然残忍粗暴的殴打赵文讲律师。
在本案中,张洪明、张洪武俩凶手就是采取了暴力手段,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派出所,在南博会召开维稳的大背景下,竟然使用暴力手段打人,而且殴打的不是当事人,竟然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律师,一个文质彬彬的律师,一个文弱的律师。赵文讲律师在保护自己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竟然连自己的权益都受到蹂躏、受到戕害、受到暴力的侵害!凶手竟然敢在派出所殴打赵文讲律师,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也是对公安机关的公然蔑视!
赵文讲律师受到伤害的主要部位是头部,导致颅内出血,而头部是一个人的神经中枢。从赵律师被殴打后,一直处于昏厥状态,从5月29日受伤,直到5月30日才从昏迷中醒来,有些失忆,语言功能也受到了影响。可见,赵文讲受到的伤害是比较严重的。这种伤害可能对他未来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比如反应迟钝、记忆力下降、行动迟缓等。这不仅影响了他的个人生活,也可能影响了他的律师生涯。
最近几年,律师的执业活动常常受到不法侵害,前几天在东北发生了律师被驱逐出法庭,在南方发生了律师被拘留,现在在西南方竟然发生了律师被对方当事人暴力殴打!这说明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不安全,越来越危险,越来越凶险。如果不将打人凶手绳之以法,那么凶手将会更加猖獗,今天围堵当事人,明天殴打律师,后天围攻国家机关的情况将会越演越烈。
现在,打人凶手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根据法律的规定,打人凶手有权聘请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因此,打人凶手可以聘请中国的任何一个律师为其辩护,但是,全国的律师们,如果殴打律师的打人凶手前来聘请你为其辩护,你会担任其辩护律师吗?根据法律的规定,作为律师,在两种情况下可以担任辩护人。第一是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第二是接受国家有关机关的指定提供法律援助义务。什么案件国家机关指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义务?《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第二种是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第三种是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就本案而言,张洪明、张洪武二嫌疑人不符合指定提供法律援助义务的情形。因此,如果张洪明、张洪武二嫌疑人要聘请到律师为其辩护,只有一种情况,即律师自愿愿意接受其委托。
全国的律师们,你们愿意为殴打律师的凶手张洪明、张洪武提供法律服务吗?尽管凶手殴打的仅仅是赵文讲一个律师,但是凶手殴打的是全国律师协会下的一名会员律师,这是“伤了一个律师的身,痛了全国律师的心”。我作为律师,我断然不会接受殴打律师凶手的委托而担任其辩护人,无论其大官权贵或是身价过亿的富豪。
全国的律师们,你们是否愿意为殴打律师的凶手张洪明、张洪武提供法律服务,你们都有权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如果你接受了,我不反对,那么请你竭尽全力为二人辩护;如果你接受了,我不反对,但是请提请你注意,在下一个安案件中小心对方当事人的拳头;如果你接受了,我不反对,但是请你不要忘记5月29日这个鲜血淋淋的事实。
写就此文,我已经做好了被暴徒殴打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