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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潜入工地盗窃摩托车被失主当场抓获
发布日期:2013-06-05    作者:孙新律师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熊小飞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
2012年8月25日,被告人熊小飞在丰城市新城区物色盗窃目标。上午十时许,被告人熊小飞在新城区一工地的车棚内发现一辆豪爵牌黑色踏板摩托车没有拔出钥匙,遂将摩托车推出工地至马路上欲发动车子逃跑,被失主何高文当场抓获并报警。经价格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648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熊小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失主何高文摩托车一辆,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因意志外的原因盗窃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处罚。庭审中,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系初犯、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文中案件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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