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利用透视扑克诈骗一案成功辩护
案情简介 2013年1月,王某与另一熟悉的朋友,利用透视扑克参与赌博,虽然参赌人员达20多人,但 参赌人员并非王某等人聚集人,王某等人也没有“坐庄”,王某只是参赌 人员之一,赌博过程中,王某利用机会提议将自己随身携带的扑克换上赌桌,之后,共计赢取2万元人民币,然后找理由离开,后因他人“报水”,“坐庄者”得知扑克作了手脚后,向公安报警,警察以诈骗罪依法刑事拘留王某等人,并迅速完成侦查工作,并于2013年2月向浏阳市检察院提请逮捕,家人非着急,遂委托本人作为其整个案件的辩护律师,一直至案件结束。 接受委托后,依法履行律师的职责,当天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后,结合刑法的规定及最高院的1995的刑事答复函,决定为嫌疑人无罪辩护,并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法律意见书,公安机关并没有采纳本律师的意见,于是向检察院继续提交无罪的辩护意见书,最终检察院采纳本律师的意见,依法不予批准逮捕,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嫌疑人,最后公安机关作无罪处理。 从委托律师介入案件到嫌疑人被解除人身自由共计用时13天,当事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