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患艾滋拒捕 男子抢劫进班房处罚金一千
窜到小区实施盗窃,动手不久即被群众发现,面对抓捕,竟声称自己身患艾滋病,并将一名群众咬伤。5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对一起转化型抢劫罪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薛旺邦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3年2月3日19时许,薛旺邦携带剪刀、T字型套筒窜到桂平市某小区实施盗窃。薛旺邦在窃取阮某停放在小区内的电动车电瓶时,被小区居民发现。为了逃避抓捕,薛旺邦随即上演了一出闹剧,一边撒腿就跑一边大声叫喊自己患有艾滋病,威胁群众不要接近他。但闻讯赶来的冯某等人不为所惧,仍然冲上前去将薛旺邦抓获。在抓捕过程中,薛旺邦用嘴将冯某右手中指咬伤。经鉴定,冯某的损伤属轻微伤,薛旺邦亦不是艾滋病患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旺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