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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民政人员办理生活补贴诈骗老人获刑罚
发布日期:2013-05-20    作者:110网律师
23岁的王宁曾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1年4月减刑释放后,2012年9月又冒充民政局工作人员以办理生活补贴、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为名,先后骗取刘某等6名老人现金6500元并挥霍,5月17日,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经审理,2012年4月10日至同年8月21日,被告人王宁冒充民政局工作人员,持名为“杨飞”的假工作证以办理生活补贴、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名义,先后在铜川市王益区青年路、建工路、七一路老庙沟、史家河北山居委和大同沟火药库等地作案六起,先后诈骗被害人刘某等6名老年人现金共计6500元,并将赃款全部挥霍。被告人王宁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悔。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宁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给被害人办理生活补助住房为名骗取他人财产,情节严重,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构成招摇撞骗罪。因被告人王宁在刑满释放后不满五年又重新犯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均系化名))
法官寄语:
正值青春年华的王宁曾因年幼无知误入歧途锒铛入狱,本应从中汲取教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不断学习生活技能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旅程,但其没有把持住自己,面对出狱后的生活困境没有坚韧独立吃苦的精神,而是再次抱有侥幸,试图通过捷径取得成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将再次走进监狱的生涯,但这也是法律又给他的一次重生的机会,希望他能及早反省,好好接受教育,多学习专业技能,在接受教育改造后开始新的生活。同时,法官也提示老年朋友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有警惕心理,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如该案中王宁冒充民政人员办理补贴,其伪造的“中央国务院民政部”本身就有瑕疵,只要通过向民政部门查询即可证实行骗人身份。遇到这种情况,也可通过向亲朋,政府等相关部门人员咨询即可发现疏漏。希望大家在人际交往中,多一份警惕心,多向他人请教,同时,千万不要相信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免费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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