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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江干线集装箱快班运输船舶过闸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9 作者:
连会有律师
保定连会有大律师
各船舶单位:
根据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关于长江干线集装箱快班轮优先通过三峡船闸的通告》(
2007
第
3
号)有关规定,为促进长江集装箱运输快速发展,满足川江及三峡库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要,将对长江干线集装箱快班运输船舶优先通过两坝。为此,特制定《长江干线集装箱快班运输船舶过闸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此执行。
附:《长江干线集装箱快班运输船舶过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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