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考民法讲义:遗嘱继承概述
发布日期:2013-05-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考民法讲义:遗嘱继承概述。遗嘱继承是司法考试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小编将这一考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

司考民法讲义:继承权的丧失

司考民法讲义:法定继承概述

司考民法讲义:继承与继承权

司考民法讲义:“代”的计算

一、遗嘱继承的概念

1、概念

遗嘱继承是指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又被称为“指定继承”。

2、特征

(1)遗嘱继承以被继承人死亡和立有遗嘱为发生根据。

(2)被继承人意志的直接体现。

(3)遗嘱继承在效力上优先于法定继承。

3、对于遗嘱继承人要注意下列问题:

(1)遗嘱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

(2)遗嘱继承人不受原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

(3)不适用代位继承

(4)不被遗嘱指定的部分仍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

二、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

2、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