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民法讲义:遗嘱继承概述。遗嘱继承是司法考试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小编将这一考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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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继承的概念
1、概念
遗嘱继承是指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又被称为“指定继承”。
2、特征
(1)遗嘱继承以被继承人死亡和立有遗嘱为发生根据。
(2)被继承人意志的直接体现。
(3)遗嘱继承在效力上优先于法定继承。
3、对于遗嘱继承人要注意下列问题:
(1)遗嘱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
(2)遗嘱继承人不受原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
(3)不适用代位继承
(4)不被遗嘱指定的部分仍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
二、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
2、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