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愿意工作,分居之后丈夫起诉离婚
妻子不愿工作 分居9年丈夫起诉离婚
摘要: 因不满妻子不肯工作,丈夫与其口角不断。在妻子离家出走9年后,丈夫终于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基本案情:
因不满妻子不肯工作,丈夫与其口角不断。在妻子离家出走9年后,丈夫终于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日前,在江阴法院法官的调解下,这对“老夫少妻”终于达成了离婚协议。
1990年,22岁的李某认识了小自己7岁的姑娘余某,虽然余某年龄偏小,但阻挡不了两人一见钟情,闪电恋爱,同居在一起。1991年,年仅16岁的余某给李某生下了一个儿子,两人都喜不自禁,不久,余某谎报年龄与李某领取了结婚证,一家三口开开心心地过日子。
可好景不长,两人性格上的不和很快显露出来,时常为琐事发生争吵。而令两人矛盾更加激化的是,余某婚后一直没有工作。一开始是因为年龄小,到后来孩子渐渐长大,余某还是不愿出门工作,沉迷于在家里打麻将。这中状况让收入并不高的李某很是头疼,每次劝说妻子找份工作时,也总会遭到妻子的奚落,称李某没本事,养活不了妻儿。
时间长了,夫妻两人关系逐步恶化,2004年,余某离家出走,两人正式分居。2012年底,李某向嘉定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律师点评:
本案中,原被告两人是一见钟情并且恋爱同居,后来结婚登记的时候谎报年龄才领取了结婚证,这段婚姻关系本身就是不成立的,属于无效婚姻,后因两人性格问题导致矛盾的产生然后导致了分居至今,现在原告起诉离婚,根据《新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本案属于上述条件的第四条,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