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时应如何处理?
广东海法律师事务所 郑水河律师 //blog.sina.com.cn/camuszheng
问题的提出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时,如何处理?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下称《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关于法定退休年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作了明确规定,一般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同时,为了照顾一些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特别繁重的特殊岗位,还规定了提前退休制度。 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够十五年的参保人员,新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参保人可以延长缴费至15年办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在确定劳动者能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要注意到广东省的地方性法规。1998年9月18日通过、l998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经社会保险部门资格审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一)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二)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被保险人(含出境定居人员),必须每年提供生存证明。”第十九条规定:“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被保险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不得领取基础养老金,只能一次领取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参加工作的被保险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十年的。不得领取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只能一次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和一次性养老津贴,同时, 终结养老保险夫系。一次性老年津贴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其标准由实施细则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假若劳动者是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要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假若劳动者于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只需要满十年就可以按月领取额养老金。 由于《社会保险法》已经出台,该法第十六条对于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未足十五年时的处理作出了新的规定,该法应优先于地方性法规进行适用,故劳动者并非只有终结养老保险关系(简称退保)这一种选择。依据新的《社会保险法》,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满十五年的,可以选择补缴至满十五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郑水河,男,汉族,茂名市人,法学学士,现为广东海法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郑水河律师专业基础扎实,思维严密、敏捷,擅长办理人身损害赔偿、保险理赔及建筑房地产法律业务,以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执业目标,现承接各类民商事诉讼代理业务、刑事辩护业务及非诉讼服务,为客户提供利益最大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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