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侦查办案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
发布日期:2013-04-19    作者:连会有律师
转载自//www.fl168.com/lawyer/gaochengying/blog/374500.htm
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需要经过批准,由刑侦部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重大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由刑侦部门在五日内安排会见。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会见犯罪嫌疑人,应遵守法律规定和会见场所的规定,不得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应书面提出。由刑侦部门在接到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口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手续,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不同意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刑侦部门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停止本次会见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