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古稀夫妻闹离婚 法官除“病”不忘解忧
发布日期:2013-04-18    作者:盛春龙律师
     2013年4月14日,在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调解中心主任于南萍的细心调解下,一对古稀夫妻的离婚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同时,老人的赡养问题也随之落实。     家住营山县新店镇的罗强与龙琼于1970年结婚,婚后共生育两子一女。因性格差异,夫妻间时常发生争吵,彼此间都有离婚的念头,但由于子女尚未成年,一直“将就”着过日子。但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二人对琐碎的事更加固执己见,每天都在吵闹中过日子,离婚成了他们最坚定的想法,要不是因为两个儿子因赡养问题达不成协议,离婚手续早就办了。     4月12日,夫妻二人来到了营山法院,该院调解中心主任于南萍接待了这对老夫妻,经过于主任仔细询问,耐心劝导,两位老人始终坚持要求离婚。虽然在离婚问题上,双方没有分歧,但作为办案多年的法官,于主任深知,解除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只是“治标”,让老年人能颐养天年才是“治本”。由于二人没有带齐相关证件、材料,于主任让其带齐相关材料后于所有子女一道到法院来处理该事宜。     4月14日星期一一大早,罗强、龙琼和自己的三个子女来到了法院调解中心。于主任经过询问得知,三个年轻人均同意父母离婚,但在如何赡养父母的问题上两个儿子发生了分歧。老大觉得自己在家务农,老二在外务工,挣的钱比较多,两位老人均应由老二赡养;老二觉得其与老大都是儿子,两个应该平分老年人的赡养费用。“二人的夫妻关系没了,不能再让这个家的亲情没了!”,于主任暗暗发誓。她一方面对当事人的两个儿子析法释理明责,告知其赡养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一方面劝大家珍惜亲情,互谅互让。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兄弟二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罗强与老大一起生活,龙琼跟老二一起生活,夫妻二人的赡养问题终于圆满解决。     离开时,龙琼拉着于法官的手,激动地说:“于法官,真是太麻烦你们了,你们不但把我这几十年的心病给治好了,还给我们解决了今后的生活问题,我都不晓得哪个感谢你们!”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于:光明网)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