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一(由办案部门填写) 法律状态:□侦查 □审查起诉 □一审 □二审 涉嫌罪名: 羁押场所 |
栏二(由办案单位填写,如不属于此种类型,请在“类型一”前的方框内填“×” ) □类型一:法定必须通知法律援助案件 当事人: □男 □女 身份证号码: 法定情形: □尚未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盲、聋、哑人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未成年人 |
栏三(由当事人填写,如不属于此种类型,请办案部门在“类型二”前的方框内填“×” ) □类型二: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申请法律援助案件 当事人: □男 □女 身份证号码: 是否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是 □否 家庭成员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当事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栏四(由办案部门填写) 办案部门: 分局(支队) 传真电话: 办案民警: 联系电话: 近亲属等通知情况: |
联系人姓名 |
办公电话 |
公共移动 电话 |
传真电话号码 |
备注 |
卢丁 |
83055172 |
|
线路1:83050102 线路2:83052235 线路3:83052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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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美玲 |
83053857 |
| ||
金晶 |
83050033 |
| ||
肖通 |
83055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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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雪 |
83055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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