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今年的十月二十一日下午三点左右,我弟从六米高处不慎摔伤,肺部粉碎性挫伤,有脑出血,身上多处骨折,经一个月的抢救,现在眼凸出,右耳已听不到,身体变形,脸也歪斜,总
发布日期:2013-04-08    作者:聂晓东律师
今年的十月二十一日下午三点左右,我弟从六米高处不慎摔伤,肺部粉碎性挫伤,有脑出血,身上多处骨折,经一个月的抢救,现在眼凸出,右耳已听不到,身体变形,脸也歪斜,总的来说恢复还好,我弟是给私人打工,没有合同,刚出事的时,医院不接收,说人不行了,工头也是同样说的,不管怎样在抢救人时,工头还是先是看人,可到后期,工头不再讨医疗费,现在我弟已回到家,工头那边也不闻不问,人也见不着,打电话不接,请问像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像我弟这样的又可以得到多少的赔偿呢,谢谢/


您好根据你的问题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答复如下:1、你的弟弟遭受的是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在发生事故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不申请受伤职工及其家属可以在发生事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认定,2、用人单位不自觉赔偿,你们就只能通过法律程序要求赔偿,鉴于你弟弟与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步必须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3、劳动关系确认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工伤索赔程序繁琐复杂,建议您最好聘请律师介入,帮你最大程度维护权益。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