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义务帮朋友搬东西,把大脚指砸了,粉碎性骨折,住院半个月医药费花了6000元,现在着还没好在家养伤,起码半年不能干重活。朋友只给出2000元医药费就不管了。我
我哥义务帮朋友搬东西,把大脚指砸了,粉碎性骨折,住院半个月医药费花了6000元,现在着还没好在家养伤,起码半年不能干重活。朋友只给出2000元医药费就不管了。我们怎么办?按法律他应赔偿多少啊?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依您说的情况,您哥是帮工人,您哥朋友是被帮工人,您哥在帮工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您哥朋友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协商不成您哥有权向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