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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2006年交工,从去年开始房子开始漏雨,物业维修几次都没有解决,今年尤为严重,大面积漏水,找物业交涉过数次未果,现在物业让摊钱重做防水,我想问问这个钱我
发布日期:2013-03-31    作者:聂晓东律师
我的房子2006年交工,从去年开始房子开始漏雨,物业维修几次都没有解决,今年尤为严重,大面积漏水,找物业交涉过数次未果,现在物业让摊钱重做防水,我想问问这个钱我们该不该出,顶楼漏水物业该不该管?


顶楼的楼顶属于建筑物共用部分,根据国家关规定,住宅共用部位维修应该按照一下有三种情况处理:
    1、在共用部位质量如果是在保修期内,根据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质量保修书》中规定,共用部位维修应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责任,屋顶的放水保修期为五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算,目前你的房屋已经过保修期。
    2、像你这种情况,在保修期满后漏雨,如果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动用维修资金,可委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进行维修,当然也可委托其他管理单位进行维修;
    3、如果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由全体业主承担维修责任和费用,可以通过物业公司组织收取维修费用,并联络组织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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