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2013年河南省人身损害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发布日期:2013-03-18    作者:张国权律师
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13227日《2012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或2013年一审辩论终结前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42.62/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732.96/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524.94/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032.14/年。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