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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给别人开车的,在我下班时间开车回家路上出现交通事故,请问老板是否需要负责?
发布日期:2013-03-14    作者:聂晓东律师
你好!我是给别人开车的,在我下班时间开车回家路上出现交通事故,请问老板是否需要负责?
您好,依您说的情况,您是在下班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您不是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造成第三人伤害,用人单位依法律规定不承担责任。
    您应报交警大队进行事故认定,根据事故认定的责任承担责任。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即交强险医疗费限额10000元,死亡赔偿限额110000元,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不足部分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认定比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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