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有一工人他在上班来的路上自已撞到了面包车上,对于企业来说有无责任?责任应由谁来负?
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据该规定,首先应确定该工人遭遇的交通事故受害是否构成工伤,才能判断所在企业是否承担责任。分情况分析如下:
第一、如果该工人证明其是在上班途中遇到的交通事故,并且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面包车负主要责任,那么该工人有主张工伤待遇的权利。
第二、如果经过工伤认定,构成工伤,该工人所在企业缴纳了工伤保险,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该工人相应地工伤待遇。如果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则应由该企业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三、如果该工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不构成工伤的,则该工人只能依据事故认定的责任范围向交通事故责任方索赔,就不能向所在企业主张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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