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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工伤员工的劳动合同
发布日期:2013-03-11    作者:110网律师
 何时能解除工伤员工的合同

首先,劳动者因工负伤但未被确认丧失或者部
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并享
受12 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
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工伤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工伤康复,
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或依据约定与工伤员工终止
合同。如工伤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工
伤未康复,劳动合同应延续至工伤员工康复。

其次,劳动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分情况处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
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
受相应工伤医疗待遇,直至工伤职工达
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享受养
老保险待遇,合同终止。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
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
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
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
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
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
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

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
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
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最后,如果工伤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
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
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
重大损害的;或者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
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
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
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员工依法享
受工伤医疗待遇。
2)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
能力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采取适当
的行为,维护工伤员工的合法权益,否则会承担法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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