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有一女儿,女儿一岁,丈夫死了,女儿现在四岁,一直有她奶奶爷爷照顾,他俩不让我带出来,只能到她家看女儿,这两三年我也是一直保持三五天去一次,我想问一下,
我和我丈夫有一女儿,女儿一岁,丈夫死了,女儿现在四岁,一直有她奶奶爷爷照顾,他俩不让我带出来,只能到她家看女儿,这两三年我也是一直保持三五天去一次,我想问一下,我可以要回女儿吗
您好,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只有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有监护能力的才能担任监护人。所以您对您女儿有法定的监护权,您有权到人民法院起诉孩子的奶奶爷爷要求孩子的监护权。建议您和孩子的奶奶爷爷协商解决,毕竟都是孩子的亲人,都对孩子有很深的感情,诉讼对簿公堂伤害双方的感情,实在协商不成在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