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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房产 假离婚 真陷阱
发布日期:2013-03-01    作者:孙新律师
晓鸿与小罗一直在北京工作,婚后买了一套小两居,但是晓鸿一直觉得房子小不够住,一直琢磨着再买一套,但是高房价高利率,再加上限购政策让她止住了脚步,从此房子成了晓鸿的心病。后来,小罗告诉她,只要他们离婚,把房子给一方,另一方就具备购房资格了,等买了新房子在复婚即可。晓鸿听后非常高兴,从此开始计划着,两人商量好了离婚协议的内容:离婚后现有房屋归男方所有,存款家电归女方所有,无其他任何共同财产。两人去民政局办好了离婚手续。之后,晓鸿也做足了样子,搬离了住所,可是了她的购房计划。之后在跟小罗筹备新房首付款的时候,没想到小罗一直推脱,晓鸿心里感到疑惑,再一次回去的路上,恰巧碰到小罗与一个陌生的女生亲密的散步。这才让晓鸿如梦初醒,原来所谓假离婚根本就是个骗局,小罗早有了外遇,而晓鸿没了婚姻更没了居住多年的房子。
为此晓鸿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协议无效,但是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了晓红的起诉。
 国汉www.guohanlawfirm.com说法:

离婚并没有真假之分,只要履行了正常的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婚姻关系就解除了。晓鸿在庭审中,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两人的离婚是虚假的,除了表达自己的委屈及愤恨外,理所当然的被法院驳回起诉。
房产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限购政策出台后,很多人以假离婚规避房产调控政策,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突破”限制,但是背后有诸多法律风险,首先,在情感上,变数增大。因为双方已经没有婚姻的束缚,很难保证维持对婚姻的忠诚度,而且,时间和空间的关系都会导致感情的疏离,假如一方存心违反当初要复婚的定约,那另一方也不能强求,只剩追悔。再者,在法律上,假离婚的夫妇往往为了别的目的,只是笼统地约定无财产争议,或者简单地一分为二,往往与双方真实心愿不符,存在不平等之处,就会引发日后的纠纷。而对于权利受侵的一方,若没有完整充分的证据,法院一般会认定协议有效。而且,像一些企图利用假离婚逃避债务、隐匿财产或是逃避强制执行的,倘若被识破了就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严重地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为此,提醒大家切勿企图钻政策漏洞,做“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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