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律师拥有如下权利:
1、律师执业时,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限制和剥夺,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名誉不受损害。 2、律师参加诉讼活动,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可以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代理出席法庭参加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3、律师承办案件,可以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情况。
(二)律师拥有专业法律知识,可以接受委托处理下列事务:
(1)代理民事诉讼
1、担任一审案件原告人的代理人 2、担任一审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 3、在民事案件审判监督程序中的代理 4、在执行程序中的代理
(2)代理刑事诉讼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 3、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 4、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5、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人 6、担任自诉案件的代理人 7、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 8、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 9、担任刑事申诉案件的代理人
(3) 代理行政诉讼
1、在一审中的代理 2、在二审中的代理 3、在申诉中的代理
(4)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1、担任法律顾问 2、代理仲裁 3、代理行政复议 4、解答法律询问 5、代书
(5)办理金融证券法律事务
1、外债登记 2、股票发行上市
(6)办理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1、著作权业务 2、专利业务 3、商标业务 4、不正当竞争案件的代理
(7)办理房地产买卖法律事务
1、参与谈判 2、承建商、开发商资信调查 3、合同审查 4、代办预售合同登记
(8)其他公司及个人法律事务 法律许可范围内一切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