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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销售假冒产品能证明合法来源要赔偿吗
发布日期:2013-02-24 作者:
邹虽律师
广州销售假冒产品能证明合法来源要赔偿吗
《专利法》第
63
条第
2
款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商标法》第
56
条第
3
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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