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在二审期间积极赔偿的,能否据此改判一审刑事判决?
2009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京高法发[2009]226号)的通知,该通知第28条可以算是比较明确的答复,内容如下:
被告人在二审期间积极赔偿的,能否据此改判一审刑事判决?
答:被告人在二审期间积极赔偿,反映了被告人弥补损失、真诚悔罪的心态,如果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从轻处罚有助于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但是,是否据此改判一审刑事判决,应综合其赔偿数额、一审不履行赔偿的实际情况、被告人的犯罪危害及悔罪程度、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因素,全面考虑,审慎裁判,避免不当地把民事赔偿作为决定是否改判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