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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报批(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提交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或批准证书复印件、企业申报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报告以及其主管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企业申报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岗位和人数、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决议、企业制定的职工休息休假制度。

        企业完备材料后,报其主管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企业主管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无主管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直接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区级企业及区级以下企业经区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十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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