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11C010 |
事项名称: | 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劳动法》 2、《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3、《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办法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3]157号)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 |
办公地址: | |
乘车路线: | |
联系电话: | |
监督电话: | 12333 |
相关网址: | //www.bjld.gov.cn |
备注: | 该许可事项的行政许可主体为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办事程序
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二、申请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五、便民提示 |
办事依据
1 | 《劳动法》 |
2 |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
3 | 《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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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