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案件代理权的来源
发布日期:2013-02-06    作者:110网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从以上可以看出律师在代理刑事案件时代理权来源于委托,但在代理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的代理权的委托来源不同,刑事部分来源于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附带民事的代理权来源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比刑事部分的少了近亲属的委托权。那么刑法上法定代理人的范围(和民法上范围一致)
 1..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可以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顺序是:(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2.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是父母,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刑法上的近亲属范围(和民法上不一致)刑法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民法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由此可以看出刑事案件的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代理权来源不同。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