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人代理的又一起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公安侦查阶段被无罪释放。
赵某,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某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拘留5日后其家人聘请本律师依法介入,并委托律师在公安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三个阶段均进行代理、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接受委托后,律师立即和公安阶段的办案警官进行接触,了解案情并适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通过和办案李警官接触,了解到受害人在外有债务(包括对我的委托人),部分债权人为索债而将其非法拘禁,后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被殴打致死。在此情况下,律师认为案子在定罪方面已经起了变化,非法拘禁罪已经变为故意伤害致死罪。
律师通过和办案警官交流案情取得理解,接着适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请求,警官同意后持相关文书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通过会见,效果非常成功:开始犯罪嫌疑人一见律师,就自动承认自己有罪,态度“诚恳有加”……。在此情况下,律师对症下药,向其详细解释犯罪的构成要件,告诉他要如实供述自己的情况,律师的责任就是维护其合法权益,法律不会错过坏人,更不会冤枉好人……。通过提供法律帮助,当事人释然,讲了许多新的情节……。
会见完毕后,律师再次和办案警官接触,交流案情,并临时口头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几天后,办案警官约见律师,通知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很快,取保候审被批准。此后,律师依据法律知识帮助犯罪嫌疑人配合公安机关查明案情……。半年后,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时,有三人被移送检察机关,其中不包括我的委托人,其被无罪释放!
从整个过程来看:刑事拘留——家属委托——律师介入——约见办案警官——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征得其同意委托代理——约见办案警官——取保候审——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配合公安机关查明案情——无罪释放——其他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检察机关。
律师感悟: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介入其实作用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