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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施救转移液化气,应否赔偿
发布日期:2008-06-2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某液化气公司将其用于运输液化气的气罐车向保险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保险期限内,该车发生的倾覆事故,车辆侧翻在公路旁沟内。当时车上气罐内储满了液化气,随时可能起火爆炸,导致更大的灾难。为防止更大灾难的发生,施救人员不得不另雇气罐车将液化气转移,再将车辆吊起拖至安全地点。事后,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除请求赔偿保险车辆因倾覆造成的损失外,还以施救费的名义要求赔偿因转移液化气支出的费用。

评析: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人对施救、保护费用负责赔偿的目的是鼓励保险人或驾驶员在保险事故发生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损失的造成或扩大,是对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利益的维护。因此,对于被保险人和驾驶员支出的必要、直接、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应当负责赔偿。本案中保险车辆倾覆后如不及时对车上所载的液化气进行处理,很可能发生爆炸,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将液化气及时转移是非常必要的。对于此项施救支出,保险人应当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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