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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患方在起诉前的准备工作
发布日期:2013-02-05    作者:刘德斌律师
1、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并交纳律师费;
 
2、向律师或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患方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若患方死亡或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则需要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身份证及户口本;
 
  (2)病历资料复印件,含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或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或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意见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
 
  (3)患者或患者家属的误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工资及缺勤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清单。如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等级证明及残疾用具费、丧葬费、伤残或死亡的要提供患者实际抚养或赡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
 
  (5)其他如有关专家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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