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眼皮手术失败医疗纠纷
双眼皮手术失败医疗纠纷
彭某与深圳某民营医院约定,由医院将彭某的双眼皮修复成宽尾形(前窄后宽)并将双眼皮的宽度改窄。术前医生在没有与患者充分沟通下,便匆忙安排行“重睑修复术”并进行“上眼睑提升术”,术后近六个多月,患者双眼皮宽度不一致,双眼皮的宽度也没有变窄,双眼皮的形状变成中间宽两边窄,术后效果与术前约定完全不同,眼睛做完变成了欧式眼(深陷的感觉),彭某认为医院违反合同约定,手术未能达到约定的效果,被告应当退回医疗费用,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委托本律师介入后,经审查病历资料、收集证据,起诉到法院,最终医院赔偿了患者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