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赌场上借的钱,可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您好,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做如下答复:赌博所产生的债务被称为赌债,许多人认为,赌债也是债,欠债人也得还钱。那么,赌债一旦被诉至法院,能否得到法律保护?
首先,赌博是一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行为,我国的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均明文规定禁止赌博。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应当注意,这里所说的法律,不仅仅是指民事法律如民法通则、合同法等,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所有法律;这里所说的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所谓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指这些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即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合意排除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适用,如果当事人约定排除了强制性规定,则该约定无效。尽管在形式上与一般债务相似,但因该债务系违法行为之债,违反了不得赌博的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当然不发生法律上债的效力。其次,赌博行为也是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所谓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也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法律要求民事行为必须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全社会的共同利益。
违反公共利益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都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5款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自始不生债的效力。
综上分析可见,赌博行为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民事行为,不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因此,“赌债”并不是债务,赢家无请求“赌债”的权利,输家也无清偿“赌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