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在2001年收养了个女儿,与2005年我们离婚了,离婚之前查出男的属于原发性不育。离婚时孩子就归他了。但是后来他再婚了,婚后生育了两个孩子。现在他把我与
您好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来看,原先因为您的前夫可能患有不育症,所以对于你们收养的孩子的抚养权归他拥有,但是离婚之后,情况有所变化,他和现在的妻子生育了两个孩子,并且把孩子送给他姐姐抚养。从这样的情况来看的话,你要想争取回收养孩子的抚养权涉及变更抚养权变更问题,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只能起诉。会有难度,最好有证据证明对方确实不利于孩子成长。详细咨询可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