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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公示催告程序
发布日期:2013-01-23    作者:聂晓东律师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公示催告程序。法律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个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的名师讲义,希望对备考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金榜题名。
  一、公示催告案件的受理人民法院还应当在受理案件的3日内,发出公示催告的公告,公告期不少于60日。人民法院发出公示催告公告的目的在于催促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
  三、除权判决
  (一)除权判决的做出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无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申请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1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做出除权判决;除权判决不是人民法院依据公示催告的情况主动做出的,而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做出的。
  提示: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审判组织公示催告程序分为审理阶段与除权判决的做出阶段,在审理阶段中,由审判员独任进行,但是在除权判决的做出阶段,则需要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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