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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上市后原出资证明和股票有何区别
发布日期:2013-01-16    作者:聂晓东律师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首先,有限责任公司只有转换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符合上市条件的才能成为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不可能直接上市。其次,根据公司法规定,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有法律概念,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或股份相对应,是股东享有股权或履行股东义务的凭证。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只是公司证明股东出资的一个凭证.当股东转让其股份时,公司对出资证明书作出相应变更,如销毁,重新制作等.股票:(1)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2)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3)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4)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5)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6)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 出资证明书和股票的主要区别:(1)出资证明书是作为股东出资的一种凭证;股票是股东是股东持有股份的证明,是一种有价证券;(2)特定种类的股票转让受到法律的限制.希望我的解答能带给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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