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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上访无果,圣运律师介入三个月得到高额补偿款
发布日期:2013-01-15    作者:孙新律师
 两年上访无果,圣运律师介入三个月得到高额补偿款
【案情简介】
丁先生是湖南省衡阳市某县某村的村民,2005年,丁先生在外地参加学习、培训后便回到村内从村委会手中承包了10亩土地,承包的土地于20201130到期。2010年,该村村委会告知丁先生县政府要进行重点工程,需要收回丁先生的土地承包权,但是只给予丁先生每亩3万元的补偿费,丁先生看到如此低的拆迁补偿标准,立时不同意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因为这样的补偿款根本就无法保证后续的生活,但是拆迁方却摆出了你要也是这些,不要也是这些的姿态。丁先生气愤不已,于是采用大多数被拆迁人都选择的上访道路,可是近两年的时间过去了,丁先生非但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上访结果,反却等来了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一纸《责令限期交出土地通知书》,要求丁先生在5日内交出土地,否则将申请强制执行。5日后,拆迁方来到丁先生的土地周边,试图予以强制占地施工,但是在丁先生带领众多亲戚集体阻止的情况下,拆迁方不得已暂停了施工。丁先生非常清楚自己的这一阻止只是临时之策,要想真正保证自己的权益,就必须另寻他法。这时,有人向丁先生建议找个律师试一试,于是丁先生就四处打听,慕名找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律师和赵健律师,委托正义感强并且在当地代理过多起征地拆迁案件战果颇丰的两位律师为自己维权。
【办案掠影】
丁先生通过与两位律师进行沟通之后,立即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同两位律师签订了代理协议,两位律师也根据委托人丁先生的情况制定了一个细致完整的维权方案。
办案第一辑:双管齐下,多番努力阻强占
两位律师经过细致的分析之后,发现本次拆迁存在多处可疑之处,在考虑到拆迁方依据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责令限期交出土地通知书》而予以对丁先生的土地进行强制占地施工这一情况,两位律师立即以此通知书向市国土资源局提起了行政复议,同时为加大维权力度,两位律师又向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书,双管齐下,及时阻止了拆迁方强行占据委托人丁先生的土地予以施工,有效的保护了丁先生的合法财产和权益。
办案第二辑:直击违法,行政复议促和解
两位律师深知仅做到如此还远远不够,该如何更好地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促使拆迁方给予委托人丁先生合理公平的拆迁补偿款?两位律师陷入了深思,但这并没有难倒两位身经百战的律师,在经过商讨之后,两位律师立即将手中的资料予以整理,找出有力证据,起草了多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并依次向多个政府部门递交,终于皇天不负苦人心,法定期限内,两位律师得到了令其万分欣喜的回复:县国土资源局的占地行为属于超征收用地范围,明显的少批多占行为。拿着这重如千斤的证据,两位律师知道胜利在即,于是两位律师步步紧逼,立即以此向市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而此时,县国土资源局得知两位律师已经掌握了如此重要的证据,态度立即软了下来,主动找到了委托人丁先生重新协商拆迁补偿事宜。在两位律师的多番努力之下,拆迁方终于同意在对丁先生补偿增长近三倍的条件下同丁先生签订了一份拆迁补偿协议。丁先生拿到了令其极为满意的拆迁补偿款。
【律师说法】
在征地拆迁领域,被拆迁人在权益受损之时,往往更多的是选择走上漫长而效果甚微的上访道路,这样的做法不仅拿不到自己想要得到的合理的拆迁补偿款,往往还会适得其反,引起地方政府的反感,被冠以“违法上访”之名,对被拆迁人的维权更是极为不利。专业的拆迁律师所做的是运用法律的手段直击有关政府部门的违法之处,并运用自己高超的技巧同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最终使用温和的方式促使有关政府、拆迁方同被拆迁人和平解决纠纷,高效快捷的为广大被拆迁人争得权益。本案中的两位律师只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就达到了委托人费劲近两年的功夫都没有实现的结果,不正是有力的说明了拆迁律师在为被拆迁人维权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吗?
胜诉动态
两年上访无果,圣运律师介入三个月得到高额补偿款
由本所王优银律师、赵健律师代理的湖南省衡阳市某村丁先生征地拆迁一案,两位律师通过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促使有关政府及拆迁方主动同委托人丁先生协商解决纠纷,最终丁先生拿到了比原有补偿标准高出三倍的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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