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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司考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本体
发布日期:2013-01-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3司考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本体。为了让大家更好地迎接2013年司法考试,法律教育网的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正所谓"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大家必须重视基础阶段的复习,务必夯实好基础知识点。

【本章知识结构图】

2013司考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本体

【本章重难点知识点提示】

本章为司法考试最重要一章,几乎占法理学的六成分值。考生朋友应该熟练掌握以下知识点:

1.法的可诉性;

2.自由、正义与法的关系,及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原理;

3.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4.法律规则的分类、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及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

5.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的区别及当代中国的法源;

6.法的时间效力,特别是法的溯及力问题;

7.法律关系的分类,及法律事实。

8.法律责任的归结与免除,法律责任的竞合。

在以上知识点中,法的价值理论、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法律渊源理论为论述题的原理,考生朋友应该借助其他资料对其深入了解。

【本章重点讲义】

2013司考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本体 

法的概念

法的价值

法的要素

法的渊源

法律部门

法的效力

法律关系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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